项目申报

张江园区开始受理2017年度浦东新区政策资格认定

mrcool|2017-12-21|阅读量:0

张江园区定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27日(工作日)受理2017年度浦东新区政策资格认定,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张江园区,且符合下述政策规定的企业,总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需要国家、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认定的类别,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相关认定,请企业仔细阅读政策申请条件。


1.《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


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4.《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5.《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6.《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7.各类总部的资格复核


以上文件内容请至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pudong.gov.cn/shpd/InfoOpen/CritericonFileSearch.aspx


申报流程


1、“上海浦东”网站(http://www.pudong.gov.cn)登录“财政扶持申报”,企业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


(http://www.pudong.gov.cn/shpd/news/20160607/006002_34f6acc5-4188-486b-b43c-3cbf1805ad00.htm)



2、企业提交网上申请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72小时内)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三日内未提交书面材料的,系统将做“不予受理”暂时退回,企业可在书面材料准备齐全后再次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18日-2018年1月27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点:


张东路1158号3号楼702室


受理人员:


王  聪  50797790 

陆旭烨  50797972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


薛爱莲  50797971

席  萍  50797970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闫雪花  33833163

各类总部的资格复核


附件: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相关扶持政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张江园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18日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65号圣天地商务楼1612室
电话: 021-32567811、021-32567822
传真: 021-32567822*803
邮箱: qinghuish@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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