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创
新成果与浦东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结合科创中心及智慧浦东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注
重应用实施效果,根据《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范围
1、聚焦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应用项目
(1)在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虚拟仿真、售后服务等环节,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化
管理、打通企业生产和管理壁垒,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应用类项目;
(2)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应用类项目。
2、服务于重点领域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1)服务于科创中心建设的企业服务、资源共享、政策对接等科技服务平台类应用项
目;
(2)服务于自贸区建设的科技金融、跨境贸易、航运服务、海洋开发等平台类应用项
目;
(3)服务于新技术新模式创新,推动区块链、窄带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分
享经济等技术和模式落地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4)服务于社会民生,以互联网为核心推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学习教育、生活服
务、公益活动等领域变革,实现经营和服务模式创新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3、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建设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1)聚焦服务社区生活便利化,为居民提供养老、物业、购物、文化、安全保障等服
务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2)进一步拓宽园区服务范围、提升园区服务能级,加强园区在产业集聚、产业链协
作、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应用项目;
(3)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圈在室内定位、智能支付、停车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平
台类应用项目。
4、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
在工业、金融、商贸、食品、农业、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展
现等技术,为社会提供利民、惠企、实用的新型信息服务应用项目。
5、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应用项目
面向移动终端、智能应用、网络安全、大数据安全管理等的信息安全保障应用项目。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应用项目
以应用为导向,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支撑行业、领域信用信息记录、
共享、披露、查询、使用、分析的平台类应用项目。
7、其他符合浦东新区科创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导向的信息化应用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浦东新区注册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独立法人,财务管理
制度健全,征信信用评估符合要求。
2、申报项目是信息化应用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
3、申请单位没有未验收的社会领域信息化资助项目,且申报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取
浦东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4、专项资金应按规定开展财务审计。
5 、建议申请单位在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系统
(http://114.141.186.196:8088/default/)同步进行数据填报。
6、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请单位通过浦东科经委网站进行申报。
网站地址:http://kjw.pudong.gov.cn/
智慧城市专项申报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集中审批。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65号圣天地商务楼1612室
电话: 021-32567811、021-32567822
传真: 021-32567822*803
邮箱: qinghuish@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