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15年度上海市使用国家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admin|2015-07-29|阅读量:0

一、支持方向和对象

平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1、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技术、信息、培训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2、支持境内省部级以上政府(含省部级)主办的重点国际性展会;3、支持本市有关政府部门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的产业研究课题等。

平台建设资金申请单位包括:推动和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等。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的设备购置费用、运营和维护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平台建设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包括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必须的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机、服务器、机柜、UPS、电池、空调、网络性能测试仪、存储设备、软件开发和正版软件购买费用、宽带通信设备、配电设备等硬件设施。对符合规定的设备购置费用,在设备购入成本的50%额度内给予补助;对其中符合规定的软件开发费用和正版软件购买费用,按50%额度内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

运营和维护费用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中产生的电信、设备租用、房租和运维服务等必要费用,以及培训平台的讲课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对符合规定的运营维护费用,在实际发生运营维护费用的50%额度内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平台项目运营及维护费用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外包单位的展会费用

对境内省部级以上政府(含省部级)主办的重点国际性展会,申请单位举办或参加展会的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支持。

(三)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费用

对于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的服务外包产业研究,每个课题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课题费用支持。

(四)支持标准

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平台项目,每个申请单位最高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的费用,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三、申请条件和材料

(一)服务外包公共平台

1、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A、项目申请的主体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独立法人或社团资格,并为平台项目的实际投资单位;

B、平台建设的主要宗旨是服务于服务外包产业,并在客观上提升了上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  

C、平台应为2014年度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

D、应具备平台运行必要的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E、设备为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F、软件开发及系统维护工作由正规的专业公司提供。

2、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A、《上海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一),含项目单位(法人)意见、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B、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申请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D、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设立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建设的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项目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等;服务对象及提供服务的方式(附提供服务的合同),服务对象数量的证明材料;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并附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E、《上海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建设资金汇总表》(附件二)、费用支出相关合同与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F、《上海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评审表》(附件三)中相关内容;

G、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3、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

A.本年度申请补贴的发生费用的时间为201471日至20141230日。

B.申请单位应在2015731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二)服务外包展会

1、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举办或参加的展会为境内省部级以上政府(含省部级)主办的重点国际性服务外包内容的展会。

2、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A、《上海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一),含项目单位(法人)意见、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B、法人营业执照和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展会情况,参展情况,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搭建费等),参展达到的效果,并附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D、《上海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建设资金汇总表》(附件二)、费用支出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E、《上海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评审表》(附件三)中相关内容;

F、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3、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

A. 本年度申请补贴的发生费用的时间201511日至2015930日。

B.申请单位应当在2015930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市商务委。

(三)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依据2015年度上海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目录填写《上海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承接申请表》(附件五),提出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于715日前提交至市商务委,经评审后确定课题承接单位。

2、课题结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A、《上海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结题及资金申请表》(附件六);

B、研究报告全文;

C、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3、课题结题的时间节点:

申请单位应在2015930日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至市商务委。

四、评审程序及标准  

1、平台申请单位应于规定期限前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示范区内的申请单位向示范区提出申请,非示范区内的申请单位向所在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七)。展会和课题申请单位直接向市商务委提出申请。

2、各主管单位应对平台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于规定日期前报市商务委。

3、平台评审以服务外包专家评审为主,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平台申述,依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平台的必要性、平台针对性、平台公共性、平台公益性、投资合理性、社会效益、盈利能力等进行打分,择优支持(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评审标准见附件四)。

4、各平台补助资金的金额由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第二条“支持范围和标准”进行符合性审计并提出专业意见。

5、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后,最终确定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并在市商务委网站公示。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服务外包产业研究课题的费用于结题后一次性拨付。

六、监督管理

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将不定期地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指南规定的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将全额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对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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