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关于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科委根据其要求,将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小巨人企业协助做好此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跟踪了解“国办8号文件”落实情况,通过评估,总结经验,为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和完善提供依据。
二、本次调查以国企为重点对象,主要请企业在实施“国办8号文件”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建议。
三、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请各相关企业于2014年9月26日前登录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页(http://www.ncste.org/),根据在线填报说明,完成《“国办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在线填报,并于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问卷纸质件盖章确认后送至(或快递)市科委创新服务处,由市科委统一报送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人:徐毓华 顾维民
联系电话:23112488
问卷纸质件送址:人民大道200号801室 邮编 200003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协助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体函{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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